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落实情形
一、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政策
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有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一)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二、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一)营运判断能力
(二)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三)经营管理能力
(四)危机处理能力
(五)产业知识
(六)国际市场观
(七)领导能力
(八)决策能力
三、具体管理目标与达成情形
| 管理目标 |
达成情形 |
| 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达成 |
| 独立董事席次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达成 |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连续任期不超过3届 |
达成 |
| 董事成员至少包含1位女性董事(注) |
达成 |
| 多元之产业经验及专业背景/能力(每项目至少2席) |
达成 |
| 青壮年董事(未满60岁)至少3席 |
达成 |
注: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遴选以董事专业背景与技能、独立性及公司发展所需之规划为主要考虑,惟因科技产业特性,董事成员以男性为主,现任8席董事中包含7 席男性及1席女性,短期内未能符合任一性别董事席次达三分之一之结构。本公司拟于后续董事改选,目标至少有1 席以上为女性董事,于未来仍持续依公司营运发展规划致力提升女性董事占比以落实多元化政策。
四、董事会成员之多元化情形
本公司8席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4席占比为50.0%;1席女性董事占比为12.5%;具有员工身分之董事1席占比为12.5%。董事成员皆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且董事会整体具备营运判断、会计及财务分析、经营管理、危机处理、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及决策等能力。董事会成员之基本条件、产业经验及专业背景/能力的多元化情形汇总表格如下: